向社会力量采购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服务
一、采购内容
对珠江口黄茅海等4宗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
表1 待评估海域范围坐标
序号 | 海域位置 | 海域面积 (公顷) | 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 |
1 | 珠江口 黄茅海海域 | 80.025 | 1、113°04′57.861″,22°07′23.625″ 2、113°05′17.388″,22°06′56.822″ 3、113°05′34.163″,22°07′37.915″ 4、113°05′06.360″,22°07′42.497″ |
2 | 珠江口 外伶仃东海域 | 192.7341 | 1、22°03′25.435″,114°05′19.436″ 2、22°03′25.435″,114°06′12.899″ 3、22°04′06.313″,114°06′12.899″ 4、22°04′06.313″,114°05′19.436″ |
3 | 湛江海域 | 119.8224 | 1、110°37′27.450″,21°02′12.460″ 2、110°38′08.940″,21°02′12.460″ 3、110°38′08.940″,21°01′39.940″ 4、110°37′27.450″,21°01′39.940″ |
4 | 湛江海域 | 99.8904 | 1、110°38′59.740″,21°00′00.000″ 2、110°39′34.320″,21°00′00.000″ 3、110°39′34.320″,20°59′27.480″ 4、110°38′59.740″,20°59′27.480″ |
二、采购需求
根据提供的海域范围坐标,根据《海域评估技术指引》(2013年)等有关规定,以规定出让年限的4宗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为评估对象,开展海域评估工作,编制并出具相应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一)收集相关资料。收集评估对象及其周边海域的资源环境状况、保护与利用现状、交易实例等资料,并核验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二)评定估算海域价值。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和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资料收集情况等,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测算评估对象的挂牌出让底价。
(三)编制海域评估报告。对评估有关资料和评估工作结果进行总结整理,编制并出具相应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
(四)专家审查论证。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须通过专家审查论证。
三、条件要求
1.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须在原国家海洋局《海域评估机构推荐名录》内,且具有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海洋主管部门)提供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服务经验的单位优先考察。
四、有关事项
1.采购费用为叁拾玖万元整。
2.采购费用从原海洋渔业厅“(结转)海砂开采市场化出让经费”列支。
3.本采购的公示时间为5天(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 12月21日),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响应采购,否则不列为提供服务的考察对象。
4.联系人:孙玉超,电话020-83620215,传真:020-8362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