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力量采购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服务

时间:2018-12-17 16:43:20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一、采购内容   

  对珠江口黄茅海等4宗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

  表1 待评估海域范围坐标

  

序号

海域位置

海域面积

(公顷)

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

1

珠江口

黄茅海海域

80.025

1、113°04′57.861″,22°07′23.625″

2、113°05′17.388″,22°06′56.822″

3、113°05′34.163″,22°07′37.915″

4、113°05′06.360″,22°07′42.497″

2

珠江口

外伶仃东海域

192.7341

1、22°03′25.435″,114°05′19.436″

2、22°03′25.435″,114°06′12.899″

3、22°04′06.313″,114°06′12.899″

4、22°04′06.313″,114°05′19.436″

3

湛江海域

119.8224

1、110°37′27.450″,21°02′12.460″

2、110°38′08.940″,21°02′12.460″

3、110°38′08.940″,21°01′39.940″

4、110°37′27.450″,21°01′39.940″

4

湛江海域

99.8904

1、110°38′59.740″,21°00′00.000″

2、110°39′34.320″,21°00′00.000″

3、110°39′34.320″,20°59′27.480″

4、110°38′59.740″,20°59′27.480″

  二、采购需求 

  根据提供的海域范围坐标,根据《海域评估技术指引》(2013年)等有关规定,以规定出让年限的4宗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为评估对象,开展海域评估工作,编制并出具相应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一)收集相关资料。收集评估对象及其周边海域的资源环境状况、保护与利用现状、交易实例等资料,并核验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二)评定估算海域价值。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和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资料收集情况等,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测算评估对象的挂牌出让底价。

  (三)编制海域评估报告。对评估有关资料和评估工作结果进行总结整理,编制并出具相应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

  (四)专家审查论证。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须通过专家审查论证。

  三、条件要求 

  1.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须在原国家海洋局《海域评估机构推荐名录》内,且具有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海洋主管部门)提供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服务经验的单位优先考察。

  四、有关事项 

  1.采购费用为叁拾玖万元整。 

  2.采购费用从原海洋渔业厅“(结转)海砂开采市场化出让经费”列支。 

  3.本采购的公示时间为5天(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  12月21日),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响应采购,否则不列为提供服务的考察对象。 

  4.联系人:孙玉超,电话020-83620215,传真:020-8362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