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用途明细安排计划的公示

时间:2017-04-01 16:06:22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16年8月修订)》(粤府〔2016〕86号)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了2017年度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用途的明细安排计划,资金额度共计177526万元。耕地提质改造用途是根据各地耕地提质改造任务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市县财政一定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为兑现报省以上审批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承诺而由市、县安排的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为耕地提质改造面积和补助标准两个因素。

  现将资金明细安排计划按规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3月31日至4月6日,共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反映。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

  黄振建,电话:87018032  传真:020-87018023

  杨  华,电话:38817927  传真:020-38803046

  省财政厅联系人:

  贺  莹,电话:83170650

  

  附件:2017年度耕地提质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关于2017年度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用途明细安排计划的公示附件--2017年度耕地提质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