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度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2016年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用途)明细安排计划的公示
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 省财政厅共收到汕头等8市15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按规定报送的灾毁资金申请材料,全省申请补助灾毁基本农田垦复面积300028.4亩,受灾原因是5、6月份的梅雨,以及台风“妮妲”“电母”“莎莉嘉”和强台风“海马”。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2016年8月修订)》(粤府〔2016〕86号)和《广东省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财农〔2015〕20号)的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了2016年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资金额度为10000万元,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为基本农田灾毁面积、农作物受灾面积、财力状况、地形状况4个因素。
现将资金明细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1月9日至1月14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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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