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的公示
时间:2016-10-24 15:55:1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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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43号)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根据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申报情况,省国土资源厅于10月10日至21日组织对申报我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县(市、区)进行了现场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拟申报广东省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为:珠海市金湾区和斗门区、佛山市南海区、梅州市蕉岭县和丰顺县、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门恩平市、湛江吴川市、肇庆市高要区、清远市清新区和佛冈县、揭阳市揭西县、云浮市新兴县,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10月24日至10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联系人:张进洁,电话:87018130,传真:020-3880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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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10620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