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预安排计划的公示

时间:2015-12-31 15:24:57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的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了2015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预安排计划。资金额度是按照上年度补助给各市县的额度11.194316亿元予以预安排,待2016年据实清算,多退少补。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当年度安排上一年度的资金,具体分为基本农田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30元/亩•年(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和顺德区以及江门市的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按省级补助标准的50%执行)两个因素。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5日,共6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人:省国土资源厅
    杨 华,联系电话:38817927,传真:020-38803046
    通讯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
    邮政编码:510620
    省财政厅 贺 莹,联系电话:83170650

    附件:广东省2015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预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广东省2015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预安排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