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知公告

时间:2019-12-03 15:39:13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址山镇项目(二期)、龙口镇项目(三期)和古劳镇项目拆旧区复垦方案已由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以江自然资(鹤山)函〔2019〕7号、江自然资(鹤山)函〔2019〕6号、江自然资(鹤山)函〔2019〕5号审核批复;

  佛山市顺德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勒流街道见龙工业区拆旧区复垦方案已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佛自然资复〔2019〕34号审核批复。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江自然资〔2019〕828号、江自然资〔2019〕831号、江自然资〔2019〕832号、佛自然资请〔2019〕135号,已将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址山镇项目(二期)、龙口镇项目(三期)和古劳镇项目拆旧区复垦方案、佛山市顺德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勒流街道见龙工业区拆旧区复垦方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