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寮步镇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5-03-20 17:23:28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东莞市寮步镇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东府〔2025〕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620公顷(其中耕地0.02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4499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611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