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南城街道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5-02-14 17:05:5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东莞市南城街道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东府〔2024〕1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0274公顷(其中耕地0.0674公顷)和未利用地0.49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539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5742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