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用地批复的函

时间:2023-08-22 15:55:00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3〕493号 【字体: 【打印】

汕尾市人民政府:

  《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陆府〔2023〕3号)收悉。该项目业经我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381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381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自然资源部关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