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用地批复的函

时间:2023-08-18 16:55:40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3〕654号 【字体: 【打印】

揭阳市人民政府:

  《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土地征收的请示》(惠府〔2023〕15号)收悉。该项目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455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455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17日 


附件下载:自然资源部关于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45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