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佛山段)项目地批复的函
时间:2023-06-14 09:53:48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佛山段)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明府〔2022〕44号)收悉。该项目业经我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佛山段)项目用地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233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佛山段)项目用地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233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