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茂名段)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时间:2023-03-29 15:30:43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3〕246号 【字体: 【打印】

茂名市人民政府:

  《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高州段)土地征收的请示》(高府〔2022〕38号)以及《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宜段)土地征收的请示》(信府请〔2022〕30号)收悉。该项目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茂名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114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茂名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114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