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水头镇、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迳头镇)的批复

时间:2023-01-08 16:40:3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查批准<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水头镇、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迳头镇)>请示》(清自然资报〔2022〕15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水头镇、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迳头镇),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47.0648公顷,涉及两规一致性处理33.8386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31个地块,位于水头镇莲瑶村,石角镇二七村、三莲村、莲溪村、三八村、山湖村、小梅村,汤塘镇江坳村、黎安村、大埔村、围镇村、脉塘村,龙山镇从化围村、浮良村、黄塱村,总用地面积80.903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72.3580公顷(其中耕地3.6821公顷)、未利用地0.0538公顷、建设用地8.4916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80.903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10个地块,分别位于迳头镇仓前村,水头镇西田村、石潭村、铜溪村、新联村、王田村、新坣村,总用地面积80.903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80.4761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三、该方案调入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水头镇、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迳头镇)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附表: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水头镇、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迳头镇)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