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澄海区省道S504梅潭大桥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2-12-28 16:54:19 来源:本网 文号:粤府土审(授)〔2022〕132号 【字体: 【打印】

汕头市人民政府:

  《澄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汕头市澄海区省道S504梅潭大桥新建工程土地征收的请示》(汕澄府报〔202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澄海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5453公顷(其中耕地2.1968公顷)和未利用地0.09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6811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3.8850公顷(其中耕地0.5615公顷)和未利用地0.06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1385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0.404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汕头市澄海区省道S504梅潭大桥新建工程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