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4线雁塔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2-12-05 17:28:13 来源:本网 文号:粤府土审(授)〔2022〕131号 【字体: 【打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国道G324线雁塔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增府报〔202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增城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776公顷和未利用地0.01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025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493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国道G324线雁塔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