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龙坪镇、连州镇)的批复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查批准<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龙坪镇、连州镇)>的请示》(清自然资报〔2022〕129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进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置换。
二、本方案拟将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19.099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龙坪镇,现状为农用地17.8477公顷(其中耕地5.9233公顷)、建设用地0.0019公顷、未利用地1.2499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5个地块共19.099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连州镇,现状为农用地18.9712公顷(其中耕地18.5882公顷)、建设用地0.0028公顷、未利用地0.1255公顷。
三、该方案调入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连州市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