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坦洲镇环洲东北路 (环洲北路至西部沿海高速辅道段) 道路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2-11-02 16:18:24 来源:本网 文号:粤府土审(授)〔2021〕58号 【字体: 【打印】

中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中山市坦洲镇环洲东北路(环洲北路至西部沿海高速辅道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中府〔2021〕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坦洲镇环洲东北路(环洲北路至西部沿海高速辅道段)道路改造工程使用1.9292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坦洲镇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4200公顷(其中耕地1.2904公顷)和未利用地0.24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656公顷。上述1.9292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供应,并督促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划拨土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