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罗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素龙、双东等镇街)的批复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批〈罗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素龙、双东等镇街)〉的请示》(云自然资报〔2022〕236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罗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素龙、双东等镇街),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罗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调入地块包含两种情形,一是属于使用罗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情形;二是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 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规定的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的情形。本方案两种情形拟调入地块包括73个地块,位于附城街道、双东街道、罗城街道、素龙街道,总用地面积73.130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7.3405公顷(其中耕地29.5458公顷)、未利用地5.789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73.13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30个地块,分别位于附城街道、双东街道、素龙街道、华石镇、围底镇、生江镇、罗平镇、船步镇,总用地面积73.130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9.1616公顷(其中耕地33.7301公顷)、未利用地3.968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三、调入地块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四、该方案调入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地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五、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罗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素龙、双东等镇街)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