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东莞段)工程用地批复的函
时间:2022-08-31 15:45:22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2〕8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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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核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项目(东莞段)用地的请示》(东府〔2021〕67号)收悉。该项目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东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290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东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290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