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桃园路-S263广云路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2-23 11:13:29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桃园路-S263广云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三府报〔2023〕1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三水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1.7117公顷(其中耕地2.9258公顷)和未利用地0.06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4318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20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5499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22.960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桃园路-S263广云路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