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顺德区龙江镇定安电排站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1-17 11:28:48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顺德区龙江镇定安电排站新建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佛府报〔2023〕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顺德区将国有农用地1.1787公顷(其中耕地0.23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178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顺德区龙江镇定安电排站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