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延线)项目(佛山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3-10-20 09:34:3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延线)项目(佛山段)用地的请示》(佛府报〔2023〕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顺德区将国有农用地12.7614公顷(其中耕地2.2722公顷)和未利用地1.82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5.4215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20.0041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延线)项目(佛山段)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