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延线)项目(佛山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3-10-20 09:34: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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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延线)项目(佛山段)用地的请示》(佛府报〔2023〕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顺德区将国有农用地12.7614公顷(其中耕地2.2722公顷)和未利用地1.82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5.4215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20.0041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延线)项目(佛山段)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