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东莞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3-07-19 15:01:56 来源:本网 文号:粤府土审(授)〔2023〕82号 【字体: 【打印】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东莞段)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东府〔2023〕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凤岗镇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3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921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2311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东莞段)项目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