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364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3-03-06 10:01:53 来源:本网 文号:粤府土审(授)〔2023〕27号 【字体: 【打印】

中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364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改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中府〔20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6357公顷(其中耕地4.3162公顷)和未利用地2.12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3.1405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1.9016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省道S364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