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泰龙发展有限公司隆文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时间:2025-11-05 11:38:09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泰龙发展有限公司隆文铁矿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并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前(2025年7月1日前)编制提交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按照原政策法规执行。经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同意《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泰龙发展有限公司隆文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