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及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4-12-31 17:18:21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粤自然资矿管〔2024〕2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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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有关要求,现就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及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明确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按附件1执行。
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按附件2执行。
附件:1、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表
2、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附件2 地热核定价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