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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4-01-15 15:45:2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更好地发挥权益管理工作在优化土地资源资产配置、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业设置

  按照专家层次高、学科领域全、服务高效化的原则,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其中专业类包括法律、金融、统计、财务管理等类别,综合类包括土地、矿产、海洋、林业、水等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评价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资产规划、资产评估等类别。

  二、基本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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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业务精通,熟悉本专业领域发展研究动态,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0 岁,熟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项目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土地、海洋、林业、城市规划、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或通过相关专业资格注册认证并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

  (四)曾参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规划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等权益管理相关工作的专家优先。

  三、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专家自愿加入和退出专家库;对审议的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相关业务具有建议权,有权根据相关评审论证咨询要求独立发表意见;为开展有关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提供专业理论支持;自愿选择是否接受省自然资源厅邀请或委托参加相关评价技术咨询、评审论证等工作;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报酬。

  (二)义务。入库专家应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有关审查、研究、论证工作;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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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为审议事项涉及利害相关方谋取私利;履行回避原则,遵守保密规定。

  四、推荐办法与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采取专家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有意向的专家填写《广东省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 1),并附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等材料。专家所在单位填写专家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 2),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至我厅。

  (二)审核与公示。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审核后,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入库专家。经核定后的入库专家名单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广东省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补充更新。

  五、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条件要求,充分发动与专业类别相关的对口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推荐符合征集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入库。推荐申报专家库人员名单及申报纸质材料可由省直单位集中报送,也可由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报送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前

  联系人:陈炫楷,联系电话:020-87669809

  传真:020-87018025

  邮箱:gdghy_pjs@gd.gov.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 160 号平安大厦七楼权益处

  附件:1.广东省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单位)推荐专家汇总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附件1:广东省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专家库.docx
附件下载:附件2:(单位)推荐专家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