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举办全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测绘单位,各测绘资质单 位、测绘成果保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利用,强化测绘成果涉密人员履职履责能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有序使用和高效应用,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机关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发〔2023〕46号)要求,省厅定于2023年8月25日举办全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视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
时 间:8月25日上午9:00-12:00培训,下午15:00-16:30考试。
地 点:省级分会场设在省自然资源厅 4 楼会议室(平安大厦),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设分会场,有需求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设分会场。
人 员:
(一)省级分会场
厅机关测绘处、地信处相关人员;厅属测绘单位地图院、测绘院、质检中心、技术中心、档案馆、海洋中心各5名;
(二)市、县(市、区)分会场
由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处)、技术单位有关人员;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测绘资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当前我国保密工作的形势和基本任务;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申领、保管及销毁。
三、有关要求
(一)请厅事务中心做好会议相关保障工作;请厅技术中心 (电脑室)按要求做好视频会议与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联调工作。
(二)请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提前 10 分钟进入会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会议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三)视频培训和考试参考文件(附件3)均为公开文件,请自行准备。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省厅负责考试命题和试卷的下发,各地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评分工作,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通过考试的培训人员姓名和单位等信息通过粤政易统一汇交至联系人岑琳焕,省厅将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全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考核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此名单将作为我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和测绘资质管理中涉密岗位人员必备的条件,有效期两年。
(四)为更好地掌握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测绘资质单位管理和使用测绘成果有关情况,请参加培训的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处)长及相关人员报到时提交已填报完成的《地市基础测绘成果汇交情况调查表》纸质版。同时,组织各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测绘资质单位于8月25日前在线填报完成《基础测绘成果需求及应用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将随试卷一并下发。
联系人及电话:李 军,020-83620456
邹璋灵,020-83627610
岑琳焕,020-87766596
附件:培训和考试参考文件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