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395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地质勘查活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实地核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计划抽查单位23家。其中,我厅组织检查组赴梅州、河源、韶关实地检查了4家单位;受广州疫情影响,组织广州市所辖的5家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有2家单位在疫情封控区内没有参加)。同时,委托深圳、江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别对所辖的11家、1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结果
(一)2022年被抽检的15家单位。有10家单位符合资质要求和有关规定,4家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和有关规定,1家单位位于疫情管控区暂未开展检查。
(二)2021年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7家单位。有1家单位符合资质要求和有关规定,4家单位资质已过期,1家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1家单位位于疫情管控区暂未开展检查。
(三)未在公示系统公示的1家单位。该单位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为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丙级资质,前期多次协调均未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信息,检查期间也不配合检查。
我厅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未及时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部分填报公示信息不够完整和规范。
(二)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性大,特别是丙级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比例不小。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压实责任主体,健全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全流程管理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要对照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迅速开展整改,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查处情况报送省厅。
(二)各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要及时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确保填报公示信息完整和规范。
(三)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实施。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学习宣传,并及时做好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的指导工作。
附件:广东省2022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