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8日
广东省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自然资源部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部署暨培训视频会议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严格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尤其是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中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和稀土等战略性矿种,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强化地方监管主体责任,提升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惩戒”的执法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跨部门执法工作平台,推动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具体安排
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月度卫片执法图斑,以及利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相关监测成果形成的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
(一)市县核查上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的卫片执法工作。
领取国家卫片图斑矢量数据后,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技术处理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平台卫片执法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下发图斑数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进行图斑合法性判定,及时组织外业核查,做到全图斑全覆盖核查,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通过的及时提交市级审核。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责任,通过内业审核与外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宗研判确定类型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充分、数据信息是否完备等,审核通过的及时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2022年1-6月度卫片图斑应于7月15日前,7-12月度卫片图斑应于次月15日前,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市县级审核(包括图斑判定上报和违法行为查处关联工作)。对于判定为违法用地、用矿的,要及时更新查处整改情况,在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不再纳入违法用地统计。
(二)省级审核。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审核各市上报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数据。按照《广东省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省级抽查审核工作细则》(粤自然资执法〔2020〕2070号,以下简称《省级审核细则》),土地卫片由省自然资源厅从各市上报的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和其他用地图斑中各随机抽取30%,采取内外业结合的方式审核,其中,对新增建(构)筑物疑似违法占有耕地超过100亩的图斑,省级审核将逐宗实地核查判定。矿产卫片由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全图斑全覆盖核实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上盖章确认并留存。
(三)提交成果报告。各市要在上报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数据的同时,全面复核当年各月度卫片填报数据,更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最新进展情况,汇总形成202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报告,并于市县级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审核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报送省自然资源厅(报告扫描件和附表电子版请通过粤政易或zfjcj@gd.gov.cn发送)。
因不可抗力未能按时审核上报图斑数据和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的,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明确上报时间。因上级工作部署需调整进度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市县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并制定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任务分解和落实时限。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卫片执法工作相关专项经费;同时要切实指导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的卫片执法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核查上报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人工智能、5G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特别是探索提高监测耕地的范围和频率,进一步提高工作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
(二)强化复核复查,确保数据真实。
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掌握卫片执法政策和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规范核实填报,严格落实“县级判定上报、市级逐宗审核、省级抽查指导”的执法责任制。建立成果审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统筹多方技术力量或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对填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卫片执法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省自然资源厅要继续优化省级审核方式,增强内外业核查,探索内业审核图斑全覆盖和提高外业核查比例,进一步提升填报数据审核结果的准确率;同时严格按照《省级审核细则》有关要求,对瞒报情况严重且达到约谈标准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启动警示约谈。
(三)严查违法行为,分级分类整改。
市县级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组织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城市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违法用地用矿行为查处工作,建立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负责领导、整改落实的措施和时间等,实行挂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要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构与公安司法机关之间的高效协作机制,切实解决违法案件移送难、执行难问题。要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所有行政处罚结果都应录入信用广东平台,并将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治。
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参照省有关做法,及时梳理本地区行业主管部门分工情况,按行业分工向本级有关部门移交违法用地图斑清单,并按照反馈意见及时修正图斑有关信息,确保省市县各级、各行业数据一致,严格分级分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违法用地真整改、真落实。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要逐宗梳理并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责任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用地报批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完成用地组卷报批工作,为项目依法开工建设创造先决条件,最大限度减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增量。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六个该”的要求进行查处,集中力量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重大违法典型案件,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卫片执法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执法职责范围的违法图斑,如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破坏生态环境、城市违法建设、毁林等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特别是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厉追责问责,倒逼落实整改。
参照自然资源部实行违法严重地区预警通报机制的做法,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各季度卫片执法统计数据,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或接近全年度问责标准的地区以及矿产资源违法严重地区发提醒督办函,指导督促加快违法用地用矿行为落实整改,及早消除违法状态。全年月度卫片执法成果确定后,由省自然资源厅对土地卫片省级审核中瞒报率达到10%且瞒报图斑数大于10个或瞒报整改不落实、存在虚假整改情况、涉及非法采矿行为较为严重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新增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综合排名在全省前3位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前10位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视情提请省政府对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在评估市、县土地管理秩序、核实问责条件时,存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的有关情形的,提请相关职权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各市、县(市、区)要参照省的做法,全面落实约谈问责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五)升级“增违挂钩”,彰显惩戒效果。
各地要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本地区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确保消除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状态。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省自然资源厅按规定冻结补充耕地指标,并在确认拆除复耕到位情况后解冻相应的补充耕地指标;对于已查处到位且符合条件补办用地手续的,按规定扣减补充耕地指标用于占补平衡。具体操作由省自然资源厅依据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违法占用非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实行季度“增违挂钩”。省自然资源厅按季度卫片执法涉及非耕地违法用地面积的15%冻结相关地级以上市同等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分别于2022年6月底、9月底、12月底和2023年3月底前,分批组织对各地上报整改到位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并按规定解冻用地计划指标,未解冻的用地计划指标直接扣减。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直接扣减已冻结的用地计划指标并予以通报。
四、其他事项
(一)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及数据上报工作通过省系统进行。涉及军用土地的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以机要件单独上报,未及时上报的一律纳入瞒报图斑统计。
(二)各地在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自然资源厅及相关技术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