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十四五”基础测绘项目任务的通知
省地图院、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省级“十四五”基础测绘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1〕14号),2021年省级“十四五”基础测绘专项资金、使用明细、绩效目标已安排。现将2021年度“十四五”基础测绘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基础测绘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绩效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细化项目管理,落实项目责任人、明确任务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要全面落实项目实施情况月度报告制度,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属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应按照《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粤府办〔2020〕9号)及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制定资金使用工作方案、年度支出计划、支出路线图,明确重点支出项目和支出时间节点;要落实“一个月一次专题分析”和专项资金支出月报告制度,按时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和支出进度情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履行预算支出执行的主体责任。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测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检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和涉密测绘成果资料保密安全。
附件:2021年度“十四五”基础测绘项目任务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