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附件1)部署,结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2)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和范围
在我省从事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含测绘、国土、海洋等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评价标准条件》的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申报人”)。
二、申报条件
(一)执行国家和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条件,申报人应满足《评价标准条件》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成果条件等要求。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需提供2019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五)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三、申报途径
(一)填报方式。
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二)报送途径。
1.申报人申报材料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评委会。
2.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的申报人,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由各级人社部门专门设立的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评委会。
3.自由职业的申报人,申报材料由各级人社部门专门设立的职称申报点直接受理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19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2019年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纸质、电子申报材料需一并报送。
评审相关表格可在“职称管理系统”的“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职称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表格。
(一)纸质申报材料。
1.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出具单位报送函(附件3),须单位签章,主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一个单位多人申报只需出具1个函件)。
以下为申报人的个人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须与“职称管理系统”填报的一致,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2.破格申报的,须提供2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的推荐信或推荐意见原件各1份、推荐专家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盖章原件2份(A3纸规格单面打印,填写说明见附件4)。
4.《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盖章原件2份。(A4纸规格双面打印。在“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个人信息时,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将重要的排在前面。)
5.论文(著)鉴定材料。任现职以来,符合条件的论文、专著、著作(提供刊物原件)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等(不受理用稿通知等)。
材料格式:为便于论文(著)鉴定,请相关申报人除按申报职称级别要求提交论(著)原件外,还须提交论文(著)复印件(务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并填好《论文(著)鉴定意见表、材料目录》(附件5)的申报专业(资格)、论文(著)题目、发表刊物名称、刊号和页码,附在论文(著)复印件上。一式2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
7.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份(如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请一并提供)。
8.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各1份(复印件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9.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约3000字)原件1份。
10.业绩、成果材料1份。申报人对照所申报的职称条件,提供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填报一致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的证明材料(获得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技术成果、项目等须如实注明申报人所作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1.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原件1份。
12.若属于转专业申报评审的(即现职称非测绘、国土、海洋专业的),还需要提交岗位转换证明,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
上述第6~12项纸质材料现场受理后退还。
(二)电子申报材料。
电子材料均为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版文件,格式为:
1.单位名称-单位报送函.PDF(一个单位多人申报只需1个文件)。
2.专业-申报级别-姓名.PDF(个人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2~12项材料,合成1个PDF文件,扫描时注意像素设定,在保证扫描清晰的情况下,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00M)。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1.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任职期满考核。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有关要求如下:
(1)《(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2)申报人的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3)受理信访主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并在“职称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职称办事人员(1-2名)可实名申请加入QQ群(群号:347240305),关注职称申报评审情况。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申报人申报材料应经其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注意事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由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答辩要求
申报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执行《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七、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其中,正高级工程师920元/人(包括评审费58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高级工程师780元/人(包括评审费58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工程师450元/人、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280元/人。评审收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八、评后公示、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评后公示期为7至15天。
(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
(三)2019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申报人,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登录“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九、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材料受理时间。
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材料报送地点。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评委会为: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五楼政务窗口。
联 系 人:江翠云 020-87018504
袁国铖 020-87018170
2.助理工程师及以下职称(评委会为: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即原广东省测绘国土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伍仙桥街28号7栋205。
联 系 人:魏萱,易雅琴 020-87631755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
标准条件》的通知
3.单位报送函
4.《(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
写说明
5.论文(著)鉴定意见表、材料目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