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时间:2017-07-28 19:36:47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矿管发〔2017〕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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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河源、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7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67号)要求,经研究,现就下达我省2017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土资源部下达我省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3560吨,其中主采指标3500吨,综合利用指标60吨;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2200吨。现将上述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
二、各有关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指标分解和下达工作,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县或矿山企业,并于7月25日前将指标分解情况报送省厅,由省厅汇总在网站公告。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三、采矿权人要认真执行稀土月报和钨矿季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开展网上直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和钨矿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和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报省厅矿管处。
附件:广东省2017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7月13日
(联系人:边俊景 联系电话:020-3881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