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5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加快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步伐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现场会精神,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参考借鉴鹤山市、清城区等试点单位经验做法,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按照《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等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的迁移整合建库,确保全部登记数据接入国家和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网上能查可用。
二、加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不动产存量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房地长期分设造成的有房证无地证、有地证无房证,或房地权利人不一致,加、改、扩建如何登记,地上建筑物跨宗地建设等问题,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若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将影响社会稳定。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务必主动作为,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通过以政府名义或报经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确保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稳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目标,各地要提前谋划,并做好与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的衔接,统筹推进。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化和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电〔2017〕61号),尽快落实工作经费,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地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确保实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调查任务、2018年6月底前建立数据库的工作目标,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奠定基础。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