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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报表填报内容的通知

时间:2012-08-07 16:38:4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文号:粤国土资地勘电〔2012〕269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及有关单位:
    《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快报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地勘电〔2011〕278号)下发以来,各单位基本能按时报送相关数据,但也反映出一些需完善的问题。现根据近一年来快报制度试运作的实际情况,对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报表的填报内容进行调整,并对部分指标予以明确:
    一、原表5~7《××年度第×季度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汇总统计表》、《××年度上半年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汇总统计表》、《××年度全年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汇总统计表》,调整合并成一张表,即本通知附件之表5《××年度第×个季度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汇总统计表》。
    二、增加《××年度第×个季度新增矿产地统计表》作为表6。
    三、表中资源储量,均包含勘查过程中所有见矿工程的估算(预测)资源量,按334标准。
    四、快报统计年度为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五、快报的适用主体、范围及报送时间仍然按照粤国土资地勘电〔2011〕278号文的规定执行。各地勘单位要切实增强报表报送工作的责任感,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报送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报送工作与地勘业务办理相挂钩。

  附件:1.表5 ××年度第×个季度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汇总统计表
     2.表6 ××年度第×个季度新增矿产地统计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2年8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1_表5 ××年度第×个季度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汇总统计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_表6 ××年度第×个季度新增矿产地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