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调研和基础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的通知
粤国土资测管发〔2007〕262号
关于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调研和基础
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新时期国土资源管理调研的通知》(粤国土资办公发[2007]250号)和《关于对基础测绘成果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保密检查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管发[2007]10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研究,拟于12月中、下旬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调研和基础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深入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测绘管理发展的重点、亮点和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测绘工作,大力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和测绘保密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我省测绘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调研、检查内容
(一)调研内容
1、“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测绘管理发展中的重点、亮点和突出问题;
2、《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有何意见和建议;
3、在测绘市场监督管理中,如何建立分级负责、职能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测绘管理体系;
4、如何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
5、当前涉密测绘成果的审批中,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审核申请单位保密制度和保密设施;
6、基础测绘成果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的界定标准和划分范围。
(二)检查内容
按照《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行检查。
三、调研、检查组组成
第一组组长:李俊祥
成 员:陈伟玲
第二组组长:张玉平
成 员:苏琛贸
第三组组长:李 三
成 员:袁学东
四、调研、检查时间和地点
调研、检查时间:2007年12月17日至21日
调研、检查地点:
第一组:惠州、河源、清远、云浮;
第二组:广州;
第三组:珠海、中山、江门、茂名。
五、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
本次调研、检查以召开座谈会和前往有关单位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各有关市、县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调研、检查工作,根据调研内容作好书面汇报准备,并通知被检查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本次没有安排被调研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调研内容,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并于12月31日前报省厅测绘管理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