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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1-06 00:00:00 来源: 文号: 【字体: 【打印】

关于做好当前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目前,我省正处于旱季,特别是10月份以来降水量明显减少,地表水和地下水补充不足,加速了局部地区地下水位下降,12月24日阳春市大
河水库河西移民安置区发生了较大规模的岩溶地面塌陷灾害,造成民房开裂。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未来较长时间降雨偏少,预计旱情将会持续到今冬明春。为了避免或减少因地面塌陷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切实做好我省隐伏岩溶地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精心部署,切实加强岩溶地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监测和巡查工作,特别是开采岩溶地下水的地区,应设立相应的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各级主管部门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和检查,通过监测和巡查,掌握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应急措施,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岩溶地下水开发利用方案,防止盲目集中超量开采岩溶地下水,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严格控制城区及周边和居民密集区集中大量开采岩溶地下水。特别要加强对韶关市城区、乐昌市、翁源县、英德市、连州市、阳山县、清新县、连平县、云浮市云城区、云安县、罗定市、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怀集县、四会市、大旺经济区、阳春市、恩平市、廉江市、兴宁市、五华县、蕉岭县、平远县、惠州市惠阳区、龙门县、广花盆地和深圳市龙岗区等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报和监督指导工作,防止过量开采地下水和水质恶化。
  
三、一旦出现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迅速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指挥抢险救灾,积极协助组织撤离人员,开展应急调查,采取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灾情扩大,确保社会稳定,并及时将灾情、险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