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度省国土资源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89号)精神和“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至少须修满72学时”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厅将搭建全省国土资源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平台,并于2011年举办两期国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培训班,学习结束时颁发结业证书(申报职称时可作为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国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土地、测绘、矿产等国土资源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包括土地政策、理论与新技术。
2、测绘专业技术,包括测绘法律法规、地理信息新技术等。
3、地矿管理专业知识,地矿管理法律法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技术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1年5月18日-21日,报到时间:2011年5月18日上午
第二期:2011年5月22日-25日,报到时间:2011年5月22日上午
参加培训的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培训班期(见附表1)。
2、培训地点:燕岭大厦(广州市天河燕岭路29号)
四、承办单位:广东省土地学会
五、收费标准
专业科目培训班采取以班养班形式,食宿自理,统一安排,教材及培训费按600元/人收取。
六、其他
1、培训结束后,培训主办单位根据学员参加培训的科目,统一登记相应课时,颁发结业证书。
2、参加培训人员请将《国土资源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报名回执》(附表2)于2011年4月15日前传真(同时电邮)至广东省土地学会(每期定员250人,报满截止)。
联系人及电话:
周 玉 :020-87623359,15802027079
梁毛仲 :020-87628276
传 真 :020-87628276
Email :LMZHONG@163.com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