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我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同步开展了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从
一、增加报送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坐标电子数据
各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含报国土资源部预审项目)、用地报批(包括城镇批次、单独选址项目)等涉及规划审核的业务时,除按照原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以电子光盘(1式1份)形式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坐标数据。
省国土资源厅将主要依据各地提交的电子光盘数据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各市、县在提交电子光盘数据时,必须使用坐标检查软件(请在38802564@163.com,密码:38803521中下载)进行检查和在本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上进行校验,并对电子光盘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负责。凡是因电子光盘数据无法读取或者读取错误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工作无法开展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一律按退件处理,相关责任由所在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担。
二、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坐标要求
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坐标采用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统一的技术标准,并参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土地储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1279号)中对位置坐标的规定,具体是:
(一)坐标系
即采用80国家大地坐标、高斯克吕格投影方式、3度分带(中央经线分别为111o、114 o、117 o)。
(二)坐标文件
坐标文件名称为“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用地报批文件中的名称+(项目所属的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名称)+.txt”,如“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200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清城区).txt”。坐标文件存储在光盘的根目录下。坐标文件内容及范例详见附件1、2。
(三)注意事项
1.建设项目坐标应当闭合。
2.对涉及跨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项目,需按照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为单位分割上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坐标文件内容要求
2.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坐标文件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