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测绘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9-10 08:38:50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文号:粤国土资测管发〔2009〕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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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07年,省厅下发《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管发〔2007〕222号),转变传统仅对最终测绘成果进行定检、抽检的测绘质量监督检验做法和观念,建立测绘质量管理新机制,实行省市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扩大测绘质量监管面,对全省所有测绘资质单位进行了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我省测绘事业健康发展。从2008年度检查结果看,个别地方还不够重视该项工作,存在检查走过场的情况;部分测绘单位存在非成果类或成果类检查不符合或批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更好地落实测绘质量管理新机制,促进我省测绘成果质量的提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赋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测绘工作统一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抓手。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必要的人员,认真落实本地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辖区内测绘单位、测绘项目和监督检查的要求,编制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报省厅测管处备案。2009年度的检查工作务必提前作出安排,尽快开展,确保为资质管理、复审换证等工作提供及时详实准确的依据。二是统筹安排人员。去年,部分甲乙级测绘单位没有选派质检人员参与省统一组织的检查工作。今年,各市局要按照《关于测绘单位质检人员参与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管发〔2008〕179号)要求,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省级质检人员库及省组织的检查工作。各市要参照省厅做法,建立健全市级质检人员库,根据检查单位和测绘项目的情况,按照人员的专业和回避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三是及时上报结果。2008年度,部分市实施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上报滞后,影响了全省情况的汇总、审核、使用和公布工作。在此明确,各地必须在每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检查工作,并在次年1月底前将本市实施的检查情况和结果上报省厅测管处。
二、统一标准,规范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行为
全省各地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方案组织实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成果类检验补充方案》进行操作。从各地上报的2008年度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看,有些地方存在工作被动、只是应付式开展,有些地方存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情况。这些都必须引起重视,加以改正。各市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按照“依法、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准则,实事求是,严格检查,严把质量关,切实履行好质量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加强和规范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树立国土资源部门测绘管理的良好形象和权威。今年起,省厅将委托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各市实施的检查结果进行实地抽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好人”的现象发生。抽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三、运用检查结果,强化测绘行业监管工作
从测绘质量监管入手,强化测绘行业管理,推进测绘质量管理制度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创新,从而提高我省测绘行业管理能力和测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测绘资质单位2009年度注册工作,已经全面依据2008年度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审查和核准。经审核,在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注册中,有6个乙级测绘单位被降为丙级,有2个乙级测绘单位被注销,有2个乙级测绘单位被取消部分测绘资质业务。今后,我省将继续加大测绘监管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检查结果,以监督检查结果为重要依据,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强化对测绘行业的管理。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复审换证、测绘市场信用信息公开等均与监督检查结果挂钩,审查核准相关事项。各市局要将测绘质量管理作为加强测绘统一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测绘为社会经济建设、信息化建设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