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审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审批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提高勘查工作质量,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广州市举办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审查业务培训班(具体工作委托省国土资源档案馆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等法规政策文件。
(二)学习《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和有关矿种的勘查规范及技术标准。
二、培训人员
(一)广东省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评审专家库的申报人员;
(二)各地质勘查单位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的工程技术人员2~3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期
1、参加人员:广东省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评审专家库申报人员;
2、报到时间:2010年8月29日下午;
3、培训时间:2010年8月30~31日。
(二)第二期
1、参加人员:各地质勘查单位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的工程技术人员;
2、报到时间:2010年9月1日下午;
3、培训时间:2010年9月2~3日。
报到地点:广州市燕岭路29号燕岭大厦大堂。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选派本单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培训,培训期末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培训证书。报到时,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将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交会务组。
(二)在迎“亚运”期间,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携带居民身份证。
(三)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填好报名回执,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至燕岭大厦。
省厅地勘处联系人:张志杭,电话:020-38818937
省国土资源档案馆联系人:戴海军,电话:020-38818937
燕岭大厦联系人:韩玲玲,电话:13622219932
燕岭大厦传真:020-87631329
附件: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审查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