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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级资质审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08-10-28 16:13:2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与环境处 文号: 【字体: 【打印】
粤国土资地环发〔2008〕340
 
 
关于公示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

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级

资质审查结果的通知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1号令)的规定,经审查,现将我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级资质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与环境处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20-38817795
    真:020-38802894
 
附件: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级资质审查结果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