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广东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80号),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10号)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成立广东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为做好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办事公道、学风正派、清正廉洁;
(二)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了解和掌握古生物化石相关学科情况;
(三)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方面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四)在古生物化石鉴定、申报材料评审和保护工作咨询方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五)热爱古生物化石保护事业,能够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六)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承担野外现场工作。
二、成员职责
(一)为省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和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技术措施提出建议;
(二)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参与古生物化石发掘、出入境申请的评审;
(三)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参与古生物化石的鉴定以及分类定级和价值评估工作;
(四)为建立省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和博物馆提供咨询服务;
(五)参与推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鉴定经验,培训、普及化石科学知识。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请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填写广东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附件1),并附本人身份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3份(原件)寄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推荐表可登陆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罗 娟,联系电话:020-38817475
传 真:020-3880289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邮 编:510620
附件:广东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