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广州航道局航道工程与测量队等2个单位测绘资质核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08-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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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测资字[2008] 13 号
广州、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规定,你们审查后上报的广东省广州航道局航道工程测量队等2个单位申请的测绘资质单位法人代表变更,经我厅审查,同意核准颁发《测绘资质证书》(资质级别及业务范围见附件)。同时注销广东省广州航道局航道工程测量队原有的《测绘资质证书》(乙测资字44101048)、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原有的《测绘资质证书》(丙测资字44105026)。
附件:测绘资质核准结果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测绘资质核准结果
单位名称 | 广东省广州航道局航道工程与测量队 | 业务范围: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市政工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线路工程测量,隧道测量,变形观测; 海洋测绘:控制测量,水下地形测量;海洋工程测量,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
资质级别 | 乙级 | |
证书编号 | 乙测资字44101175 |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 | 业务范围: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水利工程测量; 海洋测绘:水下地形测量,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
资质级别 | 丙级 | |
证书编号 | 丙测资字44105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