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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0-06-28 16:35:42 来源: 文号: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321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农业局:

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20周年之际,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于200912月通报表扬了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多年来,我省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粮食安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惠民利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基本农田保护意识,推进我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在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审核,决定对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等73个先进单位、叶苓等131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到国家和省通报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加强部门合作,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持以建设促保护,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水平,为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下载: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xls
附件下载: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