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部署和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省厅制定了《2012年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要点》。请各地和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2012年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切实转变矿政管理方式,强化监督,优化服务,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全面完成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上报审批和重点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6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上报审批,12月底前完成重点县(市)规划编制及预审。(省厅、各市和负有规划编制任务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2、认真组织《广东省稀土重点规划区专项规划(2011-2015年)》上报审批和实施工作,力争在3月底前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省厅会同有关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3、按照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积极推进全省重要矿种、重点矿区专项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二、认真抓好矿业权有形市场配套制度建设和网上交易试点工作,促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健康发展
4、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和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矿业权交易机构正常运转。(省厅和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5、认真组织编制并落实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年度计划。(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6、抓紧推进惠州、肇庆等市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试点工作,年内完成试点任务。(省厅和惠州、肇庆等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三、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及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工作,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
7、会同省财政厅与有关单位签订大宝山铁铜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合作协议并举行挂牌仪式,督促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完成2012年度示范基地项目实施计划。(省厅会同韶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8、做好2012年度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奖代补”及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加强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鼓励和推广节约与综合利用的高新技术,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检查。(省厅会同有关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9、抓好大宝山多金属矿、凡口铅锌矿、瑶岭钨矿、云浮硫铁矿等4个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实地核查工作,为进一步申报绿色矿山积累经验。(省厅和有关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四、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维护矿产资源正常开发秩序
10、抓紧制订《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关系,切实提高采矿权登记管理水平。(省厅负责)
11、切实加强对持有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制度,逐步提高对矿山企业的实地抽查率;认真执行钨、锑、稀土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制度,确保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到位;深入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制度,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固体矿山企业100%开展储量年度检测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发证权限开展储量核查的比例不低于10%;充分发挥矿产督察员、矿区协管员的作用,壮大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力量,重点抓好省级矿产督察员换届聘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12、开展全省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调查工作,摸清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水平。(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参加)
13、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成果汇总上报工作,并积极拓展项目成果应用领域,为矿产资源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积极支撑。(省厅会同省项目办负责)
14、继续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登记人员及矿山企业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时举办采矿权登记管理和储量管理业务培训班。(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15、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工作。适时开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单位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清理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中介机构诚信制度,促进中介机构依法、有序发展。(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16、加强矿产资源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统计速报系统和数据库建设。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和更新。(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17、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矿山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矿政管理队伍素质
18、积极开展“创先争优”、“联创齐争”和“扶贫双到”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热情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矿山企业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19、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树立矿政部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