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 (粤国土资案〔2014〕3号)
时间:2014-09-05 14:50:13
来源:
文号:粤国土资案〔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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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经省厅研究决定,现将你市黄圃镇政府未经批准违法征收土地案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转来群众举报,经初步调查核实,2013年11月,中山市黄圃镇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委托中山市黄圃城镇投资有限公司与该镇新地村10队至14队等5个生产队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违法大规模征收基本农田1270多亩,征地补偿1.48亿多元已发放完毕。
你局要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粤国土资执法发〔2011〕170号)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报省厅,经省厅同意后,由你局负责落实。该案办结时限为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日内完成,同时答复举报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请你局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
经省厅研究决定,现将你市黄圃镇政府未经批准违法征收土地案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转来群众举报,经初步调查核实,2013年11月,中山市黄圃镇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委托中山市黄圃城镇投资有限公司与该镇新地村10队至14队等5个生产队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违法大规模征收基本农田1270多亩,征地补偿1.48亿多元已发放完毕。
你局要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粤国土资执法发〔2011〕170号)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报省厅,经省厅同意后,由你局负责落实。该案办结时限为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日内完成,同时答复举报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请你局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