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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测绘资质和地图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09-07-21 09:05:39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文号:粤国土资测管发〔2009〕313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地图生产单位: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及《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做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和地图管理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国土资源厅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粤国土资科教发〔2009〕122号)的安排,决定举办测绘资质及地图管理培训班。培训班由省厅测管处主办,省测绘学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一)参加测绘资质管理培训人员
1、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测绘管理的工作人员1人;
2、各甲、乙级测绘单位负责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人员1人。
(二)参加地图管理培训人员
1、各市国土资源局参加测绘资质培训的人员;
2、有地图编制业务测绘资质的甲、乙级测绘单位的地图编制技术人员1人;
3、有关地图生产单位1人。
二、培训内容
(一)测绘资质管理培训内容
1、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分级标准;
2、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和资料整理的有关要求。
(二)地图管理培训内容
 1、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2、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
 3、国家版图知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测绘资质培训:8月12日报到,13日培训;地图管理培训: 13日下午报到,14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天虹宾馆(广州市沙河天平架沙太南路163号,北环高速公路沙河西面出口向北斜对面)
四、培训费用:测绘资质、地图管理培训班的培训费分别按350元/人标准收取,食宿费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局将本通知转发给本行政区域内甲、乙级测绘单位,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本市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于8月7日前电传省厅测管处和省测绘学会。
(二)参加测绘资质培训的测绘单位人员,于13日培训结束后即可离开培训班。
省厅测管处联系人:李 三
电话:020—38817491,13902213040
传真:020-38802942
省测绘学会联系人:魏 
电话(传真):020—87648137,13600460046
 
附件:测绘资质和地图管理培训班报名表回执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