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政府《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5-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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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政府《转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
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的通知
韶关、梅州、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省政府《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粤府明电〔2005〕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当前,韶关、梅州、清远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决定》(国务院44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完成全省煤矿停产整顿和关闭工作任务。有关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及开展煤矿停产整顿、煤矿证照检查、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情况,请在11月5日前书面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