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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重申严禁非农业建设

时间:2004-06-04 16:37:59 来源: 文号: 【字体: 【打印】
保护耕地是事关全国大局和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大问题,多年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耕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把保护基本农田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珍惜和保护每一寸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禁非农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36号)的要求,省国土资源厅重申:严禁非农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省国土资源厅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把基本农田作为耕地保护的重中之重。要坚持依法行政,防止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要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 省国土资源厅强调,要坚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修改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规划调整条件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对不符合规划调整条件,要求修改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项目,不予受理用地申请或报批。 基本农田易地保护方面,省国土资源厅规定:以后申请委托基本农田易地保护的范围,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占用的基本农田和经依法批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涉及的基本农田;任务必须由省厅统一安排下达,不得搞私下协定;承担基本农田易地保护任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基本农田易地保护工作验收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标准,确保易地保护的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